美国之音记者 叶兵(华盛顿 2007年10月1日)中国在实行公有制多年之后10月1号开始实施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这个经过多次审议和讨论才获得通过的法律明确提出平等保护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但是,有评论人士指出,在当权的官员大量攫取公有资产之后,平民百姓需要团结一致,利用这部姗姗来迟的《物权法》争取和保护他们应有的物产和权益。
十月一日《物权法》正式实施,起跑线上一声枪响,从此老百姓一要争物,二要争权,三要争物权,而且刻不容缓。因为,在枪响之前,贪官污吏早就捷足先登了,在农村夺田卖地,在城市拆迁占房,不但上下都先进,而且各地均统一,既没有城乡差别,也没有地区差异,堪称奇迹。所以,落后的老百姓啊,你们要加油了。一是在农村平均地权,叫做耕者有其田,二是在城市平均房权,叫做居者有其房。
今年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是《物权法》过关。虽然它不是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但也是十三年怀胎一朝分娩,的确不容易啊。直至今天, 它仍然让几人欢喜几人愁。然而,《物权法》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它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里程碑吗?我觉得这里面有水份。不错,马克思主义向来最重视生产资 料所有制的问题,认为产权结构是社会性质的基石。但中国的情况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点评】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生产资料权贵所有制之间,后者当然胜于前者,无论在促进社会进步以及社会公义方面皆是如此。但明明是个好事情,为什么到了中国就变味了呢?因为,中国的根本制度有问题,这就是中国独特的“以政代法”、“以官代商”的制度文化。在这个氛围中,外来的黄金变糟粕,外来的糟粕变黄金。共产党的体制不愧是点金成石,点石成金。如此一来,《物权法》自然是文不对题。搞不清楚是物权还是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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