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存在三难

民工讨薪存在三难:没合同 不懂法 请不起律师
2008-04-30

《北京晚报》星期二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来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逐年增多。虽然民工胜诉的比例也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三个难题,一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二是民工不懂法,三是请不起专业律师。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北京晚报》的报道说,据统计,2005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82件,占所有劳动争议案件的6.1%;2006年为 108件,占所有劳动争议案件的7.1%; 2007年在劳动争议案件收案量整体下降的情况下,仍受理涉农民工案103件,占所有劳动争议案的8%。通过分析,发现此类案件中,民工往往对于劳动关系是否固定并不在意,但对能否及时给钱则较为关心。此外,民工的胜诉率在显著提高。

《北京晚报》的报道援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介绍说,民工和用工单位在书面劳动合同上的签订率非常低,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仅为13.3%。而民工基于其自身的流动性和法律意识,签合同的意愿也不强。由于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平时不懂得留存能够证明自己权益的相关证据,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及时通过合法手段提出相关请求,往往导致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有8.7%的民工因此败诉。此外,由于民工没有经济实力,导致其接受专业法律服务的比例较低。美国纽约大学的虞平教授表示,中国现有的劳动法没有得到实行:

“这个问题的最大的一个原因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间发生的一个新的问题。中国政府在过去几年里面在农民工拿不到钱的问题上也采取过很多措施,这中间出现什么情况?那就是劳资关系,就是雇佣的一方和被雇佣的一方处在不平等的地位。这些情况实际上都是不应该出现的。因为按照现在中国的劳工合同应当继续发工资,政府过去在这个问题上至少是关注不足。在制度性的建设方面,法院也好各级政府机关也好,他们在工作上都应该加强支持民工的力度。”

近些年来,中国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被殴打的事件在中国各地时有发生。 2007年07月02日,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近300名重庆民工,因业主拖欠,举行罢工抗议,遭到围攻和殴打,造成1名民工死亡,2人失踪,十几个人受伤。2006年12月24 日,四川一对农民工父子,在陕西省工地追讨被拖欠的工钱时被多人殴打,造成儿子死亡、父亲重伤。 旅美中国时事评论人士刘晓竹先生表示:

“规定有,文件三令五申。但是,执行这些文件的下面的这些部门、这些官员本身的利益在这里面。对他们来说,最有利的是钻漏洞,绕过相关的规定。法律在中国不当回事儿,不是没有相关规定和法律,而是政府不把法院当回事儿。农民实际上也知道签了合同没有效果。他就是在这么一个弱势的地位。第二个问题就是说,中国的开工资金不到位。本来一笔钱、一条规定就好了:你有钱,工资能够保障了,银行担保了,然后再开工。这在行政上可以做到,法律上也可以做到,但他却不这样做。”

中国的官方数字显示,百分之四十八的民工都被雇主拖欠工资,这种现象使中国政府担心造成社会不稳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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